(原标题:沈阳将推进住宅小区坡道、扶手等与老人相关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
9月2日,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即将公布的《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有关情况,《条例》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出台,主要应对即将到来的老龄化严重的问题,同时旨在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据悉,沈阳市户籍老年人口187.4万,占总人口的25.12%,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据测算,2020年,全市老年人口将达到214万,占比27%;2027年,将突破300万,步入重度老龄化社会。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趋势加速,未富先老矛盾凸显,由此带来的养老服务问题逐步成为一个重大社会问题。
据介绍,即将公布的《条例》共六章三十三条,包括总则、服务设施规划与建设、服务供给与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居家养老服务所包含的内容主要有生活照料、医疗卫生、精神慰藉、紧急救援、文化教育、体育健身和维权法律等六大方面。
《条例》规定,新建居住区、已建成的居住区应当分别以每百户建筑面积不低于三十五平方米的标准、不低于二十五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加快推进已建成住宅小区的坡道、公厕、楼梯扶手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的无障碍改造,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住宅加装电梯。
对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进行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的,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补贴”;规定城乡低保、低保边缘户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每人每月提供三十至四十五小时免费居家养老服务;八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提供三小时免费居家养老服务。
沈阳市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制定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标准,加强养老服务市场综合监管和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此外,《条例》规定,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或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的,民政部门可以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