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应急管理局专项督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部署,市应急管理局划分9个督查组,分别由副县级领导带队,并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参与,从7月31日开始,采取分片包保、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6个县(市)区应急管理局、3个市属开发区安监局及应急管理机关直管企业进行专项督查。截至8月23日,共开展专项督查累计24次,检查企业41家,挖掘工作亮点5项,发现隐患或问题149项。
针对各组督查情况,市应急管理局下发通报,指出了各地区“执法力量薄弱,个别安全监管机构未能有效发挥作用,未能处理好“防”与“救”的关系,重点工作推进速度迟缓,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基础管理依然薄弱,非传统高危行业安全监管需要加强”6项共性问题,就如何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提出了“坚持对发现的隐患或问题进行立整立改,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抓谋划,促融合、提本领,打造能力素质过硬的应急管理队伍,加快形成市级应急管理主干框架”5项具体要求。
9个专项督查组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按照相关规定责令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下达整改指令,并履行复查验收程序。督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将于10月10日正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