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文旅广电局开展全民健身日宣传工作)
为了纪念北京成功举办奥运会,倡导人民群众更广泛地参加体育健身运动。《全民健身条例》第十二条,应当在当日加强全民健身宣传,积极组织和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开展免费健身指导服务,向公众免费开放公共体育设施的活动日。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在机关工作群内开展了普法宣传。葫芦岛市游泳馆及体育场馆在8月8日当天免费对市民开放,并采取了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做好了安全提示。全民健身日活动,激发了人民群众的体育热情,增强了全社会的体育意识,传达了健康向上的大众体育精神,推广了健康生活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