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葫芦岛市深入开展除“四害”工作有效防控虫媒疾病传播)
为进一步降低鼠、蚊、蝇、蟑螂的危害,预防鼠传疾病及虫媒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全市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今年以来,葫芦岛市卫生健康委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除“四害”工作,努力创建“虫媒消杀达标市”。
统筹谋划、强化部署。葫芦岛市卫生健康委对全市年度除“四害”工作坚持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协调推进。2019年上半年,市爱卫办先后印发了《葫芦岛市爱卫办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灭鼠活动的通知》(葫爱卫办发〔2019〕1号)和《葫芦岛市爱卫会关于印发全市开展夏季统一消杀蚊蝇活动的通知》(葫爱卫委发〔2019〕2号)两个文件,明确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除“四害”工作职责。同时,安排相关单位组织开展辖区内病媒生物监测工作,收集、分析监测结果,为消杀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增加投入,强化培训。葫芦岛市卫健委于2019年4月24日,邀请省疾控中心虫媒消杀专家张稷博老师主讲,在兴城市望海楼宾馆举办了全市虫媒消杀工作培训班,全市相关工作人员共130人参加培训,为提高虫媒消杀工作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在开展虫媒消杀工作业务培训的基础上,葫芦岛市爱卫办积极筹措专项资金,为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市财政局2019年安排市本级虫媒消杀资金30万元并纳入财政预算;兴城市为保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虫媒消杀工作达到标准要求,兴城市政府拨付专项资金40多万元。其他县区也积极将专项资金筹措到位。
明确职责、强化协作。为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全市虫媒消杀工作,葫芦岛市卫健委对今年开展蚊蝇消杀工作的范围、分工、时间和方法等事项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明确消杀范围。具体包括居民小区、农贸市场、食品加工场所、畜禽饲养和定点屠宰场所、建筑工地、大中小型饭店(宾馆、商场、超市)、医院、有食堂的学校(机关)、火车站、客运站、港口、公园、广场绿地、公厕、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场、公共绿地(绿化带)、大中小型积水、污水坑(池)、地下管线等。二是明确消杀时间及方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可在全年组织实施,今年我市重点在6-10份组织实施,消杀方法坚持采用专业队伍与群众消杀相结合,对蚊蝇孳生场所实行全覆盖、大规模统一消杀。消杀药品灭蚊蝇成虫药物推荐使用高效氯氟氰菊酯;水体灭蚊幼虫药物推荐使用低毒缓释药剂,不宜投药的水体可以采用生物灭蚊(如养鱼等);灭蝇蛆药物推荐使用敌百虫杀蛆粉。三是明确责任分工。市本级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市管池塘湖泊、河道等地的消杀工作;市住建局负责市管公园、广场、绿地、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各环节的消杀工作,并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做好池塘湖泊、河道等地的消杀工作;市直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驻地的消杀工作;建成区区级由连山区、龙港区、南票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协调负责本辖区内无物业管理小区公共区域、城乡结合部以及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消杀工作;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所服务区域的消杀工作。县级参照市区的责任分工落实本辖区的统一消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