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聪明反被聪明误,男子持假证竟被实习期“出卖”| 一线微观)
当我们人生的第一本驾驶证到手后,很多小伙伴都要上高速,体验一下“速度与激情”,但大家千万不要忘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对实习期的驾驶员是有明确规定:
2019年7月15日晚,驾驶员姜某就因上述违法行为被高速公路四大队民警朱洪希、张健飞查获,当时姜某对此并不知情······
民警朱洪希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的有关条款向其解释说明后,姜某恍然大悟并声称家中有急事,急切要求民警赶紧处罚,而同车的女子更是想直接将罚款交由执勤民警赶紧走人,这真是现实版的“小白”,啥啥都不懂!
按理说这些法律常识都是驾驶证科目一考试的内容,这二位却一点不知道,难道这驾驶证有什么猫腻吗?民警随即将姜某的驾驶证号录入核查系统显示并无此人,但姜某的驾驶证档案号则显示不是本人。此时姜某一脸茫然,坚决肯定该证是驾校的工作人员发放给他的,但是具体驾校信息一点都说不出来······
其实驾驶证的来路,姜某是一清二楚。经民警多次询问后得知:“姜某的确在驾校报考了驾驶证,但科目一的考试对他来说太难了,经过多次考试无果后,姜某便止步于科目一的门外,于是找人花了3500元办了一个高仿“驾驶证”,企图凭借此证冒充一名合法驾驶员,但令其没想到的是,最终竟被实习期“出卖”。
假的终究经不起考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姜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7000元,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交警提示
路畅人安必须要有真才实学,请大家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机动车驾驶资格,以假乱真终究是一条不归路,希望正在路上行驶的伪驾驶员尽早醒悟,安全驾驶不是儿戏,请谨记:“一人安全,全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