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先救人还是报警?车辆追尾起火致2人死亡,司机的现...)
7月16日凌晨,一起发生在北京市南四环的车辆追尾事故引发关注。经交警部门通报,这起事故造成了后车车内两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一段记录了追尾车辆从冒烟到起火,最终被火焰吞噬的短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开来。
这段视频也引发了大众对于先救人还是先报警的讨论。
两车追尾起火
视频显示前车司机一直打电话
据@北京交警通报,7月16日3时许,朝阳区南四环外环主路十八里店南桥西侧,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与前方一辆铲车相撞后起火,小客车内司机及乘客2人死亡。
从这段由路人拍摄的视频画面中,我们可以看到,一辆白色汽车追尾了一辆工程车,两车停在道路右侧第二车道。
白色车辆前侧渐渐开始冒烟,后来已经浓烟滚滚,车里有一位驾驶员和一位乘客。在两车一旁的车道上,此时还有其他车辆匆匆驶过。站在一旁着浅色短袖上衣、手持手机的这位男子,是前车司机。
旁人一直在呼喊“先别打电话了,赶紧把你的车往前挪”、“我开车给你拉一下,你先把人弄出来”,但铲车司机还是一直在打电话。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画面中车辆前侧的浓烟中,渐渐出现了明火。火势在车身迅速蔓延,几位路人用车内的灭火器进行扑救,但是此时火势已经无法控制,它渐渐将整辆车吞噬。
最后,视频里传来网友的叹息:“救不了了,人已经没了。”
网友热议:
先报警还是先救人?
这段由路人拍下的近两分钟的视频,记录了白色车辆从前侧浓烟滚滚到整辆车被明火吞噬的过程。视频被发布在网络上之后,引发了大众的各种讨论:
该视频发布后,“铲车司机为什么不移车救人”成为网友争论的焦点。
有人猜测,铲车司机是不是想保留现场原状,等待交警来认定事故责任情况。
有网友怀疑,铲车司机在现场做出这样的反应,是否为了逃避赔偿责任?眼看人被困在车里而不实施救援,此举是否涉嫌故意杀人罪?
还有网友问,这种铲车是否能上四环主路、是否有牌照、铲车是否开了警示灯。
也有人质疑,拍摄视频的路人为什么不上去救人?不过针对这一质疑,拍摄该视频的网友在另一段视频中回应,“先澄清,不是第一时间不救人,这段栏杆都是众人帮忙推倒的,我一个人根本翻不过去。”
记者来到了事故发生的现场,当晚火势蔓延时,被路人推倒的栏杆正在被修复。而在现场的路面上,依然可以分辨出残留的被火烧过的痕迹。
法律专家:一定先救人
针对“先救人还是先报警”这一大众关注的焦点问题,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按照国家道路安全法的规定,(如果有人受伤),驾驶人应当是立即施救,法律规定是实施施救后,才报警。
从视频中看到,驾驶员下了车之后就一直在报警,他没有及时地施救。所以他的行为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朱巍介绍,很多人认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第一件事就是要把车停下来然后报警,其实这个做法是错误的,第一个,事故要看有没有人员伤亡,有伤亡的话按照法律的规定第一步要救人的。
另外,前车司机除了没有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施救义务”以外,在事故发生时,前车究竟有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也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
而对于网友“铲车司机此举是为了逃避赔偿责任”的猜测,知名法律博主@隐于庭的小法师表示,“现实情况是,民事赔偿责任层面,死亡的往往确实会比高等级伤残赔款少;但是刑事层面,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可不是说只赔钱就能无罪的。”
当然,现在探讨的这些法律问题都是基于大家看到的视频,截至目前,该起事故的责任认定还没有做出,更多的细节也待进一步核实。
这位淡定无比的前车司机,恐怕他最大的问题不是“冷漠”,而是根本不懂法。不懂法,可能害死别人,也最终会害了自己。
最后,重要的事情再说三遍:
先救人!
先救人!
先救人!
来源:“北京青年报”“北京日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