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抚顺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辽政发﹝2018﹞31号)的要求,加快解决我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难点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3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标。2018年,全市PM2.5浓度下降到44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6.3%以上;2019年,全市PM2.5浓度下降到4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7.4%以上;2020年,全市PM2.5浓度下降到3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8%以上。其中,2018年工作目标已经完成。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方案》中从9个方面明确了污染防治措施。一是开展燃煤污染治理。通过加强煤炭管理、实施散煤替代、严控高污染燃料使用,开展2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及20吨以上的燃煤锅炉达标排放工作达到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的。二是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利用率。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优化产业布局,通过实施区域一体化高效供热、清洁取暖、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三是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治理。实行特别排放限值和超低排放,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开展镁产业、“散乱污”、工业污染源、工业窑炉等一系列大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四是大力整治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全面启动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重点对包装印刷、餐饮油烟、汽修行业、生活垃圾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开展综合整治。五是深入治理扬尘污染。实现建筑工地 “六个百分百”,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道路清扫率不低于85%,工业料场、裸露土地全覆盖目标。六是大力发展城市绿色交通。鼓励客运、货运车辆优先使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车辆,以柴油货车为重点,以柴油货车为重点,加强机动车生产销售、注册使用,大力淘汰老旧车辆,全面整治超标车辆。七是深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强秸秆焚烧综合管控。八是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完善空气污染气象要素监测网。九是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适时启动应急预案。
第三部分市保障措施。《方案》从组织机构、执法监管、考核问责、信息公开、宣传引导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以确保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