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锦州市中小学招生政策重大调整!部分学区入学条件有变)
政策调整
1. 按照教育部关于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确保普通高中招生质量的要求,未来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
2. 从2023年起,锦州市实验学校初中部、锦州市第八中学的招生条件为:学生和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户口和房产证登记时间满三年方可入学(以5月1日为时间节点,不含5月1日)。
3. 从2016年秋季入学的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学生开始,升入实验学校初中部时严格执行初中部招生政策,入学办法按照本方案“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中的第2条执行。
4. 从2020年起,锦州市逸夫中学(八中分校)只接收学生和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户口或有房产的小学毕业生。其它小学毕业生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由一中、五中、七中、十八中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