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锦州市直初中和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将有调整!)
6月25日,锦州市教育局召开了2019年中小学及中职学校招生工作会议。与往年相比,今年市直初中和普通高中在招生政策上均有相应的调整,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变化吧!
一、 从2019年秋季招生开始,普通高中录取时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关于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确保普通高中招生质量的要求,未来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
二、 从2023年起,锦州市实验学校初中部、锦州市第八中学的招生条件为:学生和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户口和房产证登记时间满三年方可入学(以5月1日为时间节点,不含5月1日)。
三、从2016年秋季入学的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学生开始,升入实验学校初中部时严格执行初中部招生政策,入学办法按照《锦州市2019年中小学招生方案》的相关要求执行。
四、 从2020年起,锦州市逸夫中学(八中分校)只接收学生和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户口或有房产的小学毕业生。其它小学毕业生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由一中、五中、七中、十八中接收。
五、 今年起锦州市直属初中招生报名实行学生网上报名登记(6月27日-7月21日),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居住证)、房产证(租房协议)等证件,登录《锦州市直属初中招生报名系统》(网址O网页链接),进入招生报名登记页面,按照填报说明、学区划分和招生条件到对应学区学校的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需将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填报的信息不准确或上传的证明材料不真实,均为无效填报。
来源:锦州热门话题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