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守一方源头活水 护一城碧波清流)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为守护辽阳水环境,打好碧水保卫战,辽阳市人大常委会于今年5月份,开展了一场直面存在问题、寻找问题根源、力求破解难题的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活动。在全市上下形成了推进依法治水、合理治水、科学治水的良好态势。
聚焦重点——上下联动“巡水”
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是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辽阳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助力美丽辽阳建设的一次重大行动,也是按照上级人大要求、运用法律武器守护碧水清波的一次生动实践。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强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担任,共派出5个执法检查组,分赴全市7个县(市)区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紧扣法律条文“巡水”。5月7日至21日,在进行相关培训的基础上,5个执法检查组紧扣法律条文规定,聚焦“十查十看”重点内容和法律实施中关于责任落实、监管落实、污染点位控制、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饮用水源保护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全方位开展执法检查,彰显了“利剑巡视”的监督威力。市人大常委会采取三级人大联动、五级人大代表协同、人大与政府互动、重点检查与委托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全市执法检查工作全覆盖。
深入重点流域“巡水”。各执法检查组按照方案要求,特别注重对重点河流及汤河水源保护区的巡查。截至目前,辽阳市流域面积达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130余条,全部纳入河长制管理,设立市县乡村4级河长994人,并向社会公告。自去年开展重点流域整治以来,水环境质量总体向好,9个省控以上河流考核断面,超额完成年度目标。按照国家要求扣除上游输入性影响后,劣Ⅴ类水体比例达到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标准。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污染较重的几条河流指标均有一定好转;汤河水库水源地水质继续保持地表水II类标准。
突出问题导向“巡水”。执法检查组通过进园区、下工地、明察重点流域和生态环境保护区、暗访村和社区的饮用水问题,不断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的解决。实地检查瞄准黑臭水体整治、水源地、水污染治理项目等现场。执法检查组发现:自2018年以来,全市开展了10多项专项执法活动,查处环境违法问题64件,下达处罚决定59件,罚款574.38万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不断加强。目前,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需进一步巩固和提高。
突出防治——依法从严“督水”
在听取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后,陈强指出:“水污染防治中存在的种种问题,重要原因之一是法律规定的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我们执法检查的目的就是要以法律为准绳,以水资源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为责任底线,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担负起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同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执法检查组围绕落实三项责任,使依法从严“督水”更接地气。
市人大常委会以加强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前提,坚持用新发展理念指导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厘清责任,以更高的站位、更强的举措、更新的作为、更实的整改、更佳的效果作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要加大水污染防治法宣传落实力度,加强水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定期曝光水污染典型案件,为水污染防治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组织编制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调整技术方案,严厉打击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违法行为,补齐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短板,加大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加强供水管理法治化建设,提高水质检测能力和专业化管理水平。要加快城乡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管,保障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入,尽快补齐污水处理能力严重不足的短板。要强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建立完善农业生产标准化体系,下力气完善畜禽养殖有关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合力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实现水清岸绿。要抓紧制定完善地方水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和规范性文件,落实完善市级巡查、县区监管、乡镇协同、企业负责的环境监管执法机制,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领导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严格查处各类涉水环境违法行为。
精准发力——重拳出击“治水”
通过这次富有成效的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了辽阳市水环境与水生态监管工作的落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执法检查组提出的五个“要”的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实施了问责机制和奖励机制,并列出时间表、线路图,精准发力,重拳出击,全力开展了依法“治水”的三大专项行动。
开展境内河流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太子河流域涉水企业排查整改、河道垃圾清运等7个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全市投入工程机械700多台次,运输船6400多艘次,清理河道垃圾16万多立方米;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内22户养殖场已经全部关闭或搬迁。灯塔市排查出污染源1355个,全部进行了整治。辽阳县依法关闭搬迁11家养殖场,拆除水源保护区违建别墅27家,关闭二级区内9家矿山开采企业。宏伟区实施新开河腰乐桥一体化污水处理工程,改善河道黑臭现象。
开展深化水环境管理专项行动。在把污染较重的北沙河、运粮河、南沙河、柳壕河纳入省河流根治方案的基础上,自加压力,把境内的新开河、东京陵北排、南地河、东干河等河流纳入市重污染河流根治行动方案中;实施新开河、南地河等河流治理工程。目前,新开河周边排污口整治已经完成,南地河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在编制中。重新修订《辽阳市重点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办法》,促进各县(市)区政府加大河流治理力度。编制《辽阳市太子河襄平大桥下游流域治理规划》,建立太子河生态保护制度。在“突破水”上,还着力以河湖“五清、三达标”为重点,开展河长、湖长、警长行动,做好汤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野老滩水源保护区、红花峪水源保护区调整和保护工作,启动“十四五”水源保护中期规划编制工作等。
开展点源面源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建立水环境质量调度分析、通报预警制度,“拉网式”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479家企业完成达标评估;投资近1.7亿元,开展了太子河、汤河西支治理和新开河城市段污水截流、底泥修复工程;3个市级以上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与城镇污水处理厂并网,6座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提前完成“水十条”工作任务。严格控制一级区内农业种植面源污染和禁用农药化肥,对4500多亩土地进行流转,改种生态植物。撤销了肖夹河、辽阳县铁西铁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施大伙房水库接引工程,彻底解决了辽阳县、太子河区1.1万人安全饮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