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河城区段设“禁钓区”再乱捕乱钓,处罚要动真格了!)
李慧 本报记者 温旭东
近日,有市民发现,原来在小凌河捕鱼的人减少了,夏日在东湖公园或小凌河畔成排钓鱼的场景也不见了。继本报今年五月份报道小凌河有人下网捕鱼被“逮个正着”之后,两河乱捕乱钓情况有了明显改变,有关部门、单位已采取多项措施,打击在两河违法捕鱼行为,并在两河城区段设“禁钓区”,钓鱼爱好者可在“禁钓区”外钓鱼,对“禁钓区”内的钓鱼者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两河多了禁捕禁钓通知
每年天气变暖,在两河钓鱼的人就多了起来。今年5月,记者到东湖公园采访曾看到亲水平台处有多位钓鱼爱好者在垂钓。我市野保者在到两河巡护中,曾多次发现下网捕鱼者,虽有人已被执法部门“逮个正着”,但仍屡禁不止。
近日,一些市民发现小凌河岸边却不见了钓鱼爱好者的身影,东湖公园、小凌河岸边新张贴了《关于禁止违法捕鱼以及设置禁钓区的通知》。记者看到“通知”上面留有多个监督举报电话,落款为锦州市凌水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发布日期为2019年6月9日,于是联系了该公司了解相关情况。据工作人员介绍,该公司已在两河河岸边多处张贴此通知,在东湖公园,还通过园区内广播每天早上、中午和下午播放以广而告之。
两河划定“禁钓区”
据市凌水公司介绍,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小凌河、女儿河生态环境,确保水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辽宁省凌河保护区条例》和《辽宁省辽河凌河保护区禁渔公告》等有关规定,在小凌河、女儿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一切违法捕鱼行为,包括毒鱼、电鱼、炸鱼、设置拦河网具,以及使用“地笼子”“绝户网”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行为。
根据市政府相关指示精神,按照我市公园管理规定,为了维护两河周边垂钓秩序,小凌河、女儿河城区段特别设置“禁钓区”,其中小凌河“禁钓区”为上游沈山铁路桥处漫水桥至下游五号橡胶坝区域,女儿河“禁钓区”为上游锦葫桥至下游两河口区域。根据此规定要求,垂钓者应严格遵守水域有关禁捕、禁钓等相关规定,自觉配合开展有序垂钓工作;对违反禁捕事项的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据法律法规予以没收渔具、渔获、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屡次在“禁钓区”内垂钓、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将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制止,依照相关规定没收渔具并进行处罚。
考虑到我市垂钓爱好者的需求,可在“禁钓区”外,如5号橡胶坝以下、锦葫桥以上的河段进行垂钓。
每天巡查乱捕乱钓
东湖公园管理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原来在曼哈顿步行桥西侧的亲水平台,垂钓爱好者特别多,垃圾、烟头、废水瓶等乱扔在河中,既污染环境也破坏生态平衡。自从6月10日起,市凌水公司与市公安局凌河保护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联合,在两河“禁钓区”内坚决制止两河钓鱼问题。每天早上和下午巡查,发现“禁钓区”有钓鱼者就耐心劝导,大多数人都比较理解和配合。
乱捕乱钓不仅影响我市生态环境,也影响锦城的文明形象。美丽的母亲河需要锦州人的共同呵护。为了维护两河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市凌水公司通过本报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凌水公司办公室:3974603、东湖公园管理所:3974610、凌河公园管理所:3974611、凌南公园管理所:3974612、女儿河公园管理所:3974613,欢迎广大市民对违法捕鱼情况及时举报,对在“禁钓区”垂钓者进行及时劝离。
(图片由市凌水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