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铁岭两级法院开展“6·5”环境日宣传系列活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切实加强绿色司法理念,铁岭两级法院以“6·5”环境日为契机,开展了环境日系列专项宣传活动。
铁岭中院在6月5日当天,由民一庭审判员裴好生对铁岭两级法院干警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这次培训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提升了广大干警的业务能力。同时,我院在一楼大厅设置了活动宣传栏和宣传展板,在院内形成了环境宣传的良好氛围。
昌图县人民法院开展了“以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的环境日专项宣传活动。法官们在活动现场向群众宣讲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同时,向群众发放环境保护的宣传资料,提醒市民文明出行、爱护环境、共创美好家园。
调兵山市人民法院结合调兵山市打造生态旅游城市的市情,于6月5日开展了环境日专项宣传活动,呼吁大家共同遵守环保法,履行环保职责。
开原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件,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环境保护意识,杜绝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同时,开原市法院开展了以“清洁环境党日活动”为主题的党日活动,增强了党员的环境保护意识,提高了支部的凝聚力。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未来铁岭两级法院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发挥环境司法职能作用,加大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审判和调研力度,为新时代美丽铁岭建设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