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昌县禁止三轮车通行公告)
为加强城市交通管理,改善城区交通环境,县政府决定自2019年6月20日起,对在城区规划禁行区域内的所有三轮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禁止通行,违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予以处罚。
一、禁行区域:
1、红旗街窑匠沟桥南至五一桥南;
2、朝阳路建凌桥东至石油公司和福和源路口;
3、建凌街劳务市场至北环路出口;
4、建设路景观桥西至交警队信号灯路口;
5、人民路工商银行南路口至教育局路口。
二、如在禁行区域内有通行意向的快递公司三轮车,可携带本公司营业执照、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车辆保险等有效证件(以上证件必须是本公司工作人员本人),到建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审核备案。
三、对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无理取闹、堵塞交通、聚众闹事甚至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抗拒执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建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