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全面启动)
时间:周一至周五,1—6年级不晚于17:30,7—8年级不晚于
18:00,9年级不晚于19:30,普通高中不晚于21:30
收费: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不超过200元/人/月,普通高中学生
不超过380元/人/月
本报讯(汪国民 首席记者关宁宁)5月30日,我市召开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启动大会,对备受社会关注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进行部署。这是我市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努力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实施教育惠民、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大举措。
由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共同研究制定的实施意见,确定了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明确了保障措施,作出了具体安排,自即日起,此项工作在全市全面正式展开。
时间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周一至周五开展课后服务时间为:1—6年级不晚于17:30;7—8年级不晚于18:00;9年级不晚于19:30;普通高中周一至周五不晚于21:30,住宿生和有意愿学生可适当延长到22:30,每周六和周日,高中各年级本着自愿原则,适当安排在校活动。
课后服务内容:对小学和初中七、八年级学生实施课后服务,主要内容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对九年级和高中学生实施课后服务,主要内容是安排学生自主学习及课业答疑,不得“抢进度”“讲新课”。
师资安排:主要由学校教师组成,其他师资来源可采取以下3种情况,一是青少年活动基地、少年宫、科技馆等校外公办机构的教练员及教师;二是具有相关专业特长的社会人员、大学生、家长等各类志愿者;三是符合条件的民办教育机构教师。
报名程序: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审核相关信息后,以班级为单位上报学校,经学校同意并公示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生方可参加课后服务。学生退出课后服务同样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退出。
经费来源:我市采取政府补贴一点、学校支持一点、家长分担一点、教师奉献一点的模式,确定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课后服务收费不超过200元/人/月,单纯开设作业、阅读等看护内容,课后服务收费不超过100元/人/月,普通高中学生课后服务收费不超过380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