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多措并举伏季休渔实现良好开局)
本报讯(尹涛 记者孙郑新)我市在“中国渔政亮剑2019”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中开创“五个首次”,即首次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首次开展八大专项执法行动,首次在内陆水域休渔禁渔,首次启动市县两级联合执法,首次实施“行刑衔接”,执法行动通过实施五项举措,伏季休渔实现良好开局。
突出重点,创新管控模式。实行“母港”休渔、转港审批、到港报告、定期查核。依托中心渔港、老码头渔港、南凌渔港和大有八支路渔港4个休渔“母港”,严格落实“依港管船”。启用诚信系统,建立渔船信誉档案。对禁渔期(区)违规渔船依法处罚后,录入诚信系统。实施“行刑衔接”。违法捕捞水产品2000公斤以上或价值2万元以上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按有关法律处理。
注重配合,强化执法联动。组建由市渔政、渔港监督、滨海新区渔政所、凌海市渔政所有关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鉴定处置小组和巡查小组,全面落实“岸上紧盯、海上严查、水陆联动”的执法联动机制,会同公安、海警、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辖区码头的不间断巡查。截至目前,共清理自然湾停泊渔船45艘,没收圆笼网具19套,抓扣“三无”船舶11艘,扣留违法捕捞渔船10艘。
精准施策,狠抓源头治理。前移执法关口,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加强源头治理。将源头治理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机结合,设立举报电话,收集摸排线索,严控渔港进出,及时查处渔港内非法装卸、交易渔获物及为渔船提供油、冰、水等渔需物资的违法违规行为。
全面统筹,开展内陆巡查。我市禁渔水域为辽河水系的绕阳河以及大凌河、小凌河水系,为保护内陆水域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首次实施内陆禁渔执法,开展水陆禁渔巡回检查,重点水域高频巡查、驻守检查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内陆水域电鱼等违法行为。
拓宽渠道,营造宣传攻势。借助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平台等新闻媒体广泛进行“输入式”宣传报道。深入渔业码头、渔村、渔船等场所,采取集中培训、互动交流等方式进行宣传。启动“流动式”宣传车,深入街道村巷不间断宣传伏季休渔法律法规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