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技术人员“挂证”等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记者 胡丹)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为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现象,按照国家及省统一部署,今年上半年,市住建局联合人社局等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期间,重点排查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机构。专项整治的“挂证”标准为,证在原单位,后离职,新单位不要证书,证书没有转出,社保已转出;离开原单位,原单位扣证不给转出,新单位在交社保;证书信息及个人资料泄露,被中介卖给某一公司非法使用;拥有交通、水利和住建的证书,分别在两家单位;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取证书挂靠项目或资质;跨省:A省生活,并让A省B单位代缴社保,然后证书注册在C省D单位,D单位也在当地帮忙缴纳社保;同省:A单位挂证、上社保,本人在B单位上班。
今年1月底前,由各相关单位自查自纠,对存在相关问题的人员、单位,应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在自查自纠期间,对整改到位的,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2月至6月底前,重点排查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况,对存在“挂证”的,从严处罚,对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和有关国家监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