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人大常委会 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本报讯(李聆溪 记者常淇)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5月13日至1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我市四县(市)和主城区,就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晓光参加执法检查。
3天时间里,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凌海市铁北污水处理站、锦州金日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凌海市北控水务有限公司、义县宜州人工河、义县聚粮屯乡卧佛山畜禽养殖厂、辽宁九道岭煤业有限公司、锦凌水库、太和区北铺村排污明渠、安居溢流口、凌河区五里明渠、黑山县庞家河柳家桥国考断面、庞家河下游人工湿地工程现场、北镇市沟帮子污水处理厂、沟帮子尹家熏鸡集团等处。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检查工业聚集区废水和城镇污水集中处理情况,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重点流域和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饮用水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水污染防治标准、规划和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法律责任落实情况等,并详细了解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征求相关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把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联动协作,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各项规定,依法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更好更深入开展,为我市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杨晓光、张一兵参加执法检查。宋国辉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