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些东西私藏会惹祸,你信不)
有些东西私藏会惹祸,你信不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也许你难以相信,居住在崔东的一户居民为了给私家车加油方便,在小区车库内存放了200余升汽油及加油机和汽油存储罐等设备。然而,他却不知这种行为已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近日,当事人赵某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受到了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许会接触到一些国家严令禁止公民私自留存的物品,面对这些东西或许我们并不了解它们属于禁存的范畴,或许我们心有不舍,确有私存之意,但是,如果你学习了一些法律知识,懂得了一些法律常识,了解了哪些行为不可为,就不会迷迷糊糊触犯了法律,甚至惹上牢狱之灾。那么,现在我们就一起来扒一扒,哪些物品是国家法律法规中严令禁止公民私自留存的物品,如果你家里或手上有,一定要及时上交公安机关哦。
家住站前的陈老太前段时间挺闹心,每天在楼下溜弯时总能听到片区的民警宣传治爆缉枪。陈老太心里打起了鼓,许多年前,陈老太送给酷爱打猎的老伴一支猎枪,老伴去世前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把枪收藏好,因为对这支猎枪有特殊的感情,陈老太这些年一直珍藏着。
近来常听民警宣传私藏枪支是违法的,这天陈老太终于鼓足勇气,把民警请到了她家,将珍藏已久的猎枪交给了民警。陈老太由衷地对民警说,这样心里终于踏实了,自己睡觉也安稳了。
据民警介绍,枪支、弹药是指国家管制的枪支(包括有一定杀伤力的气枪)和可以击发的枪弹,而且枪支、弹药无论是他人赠予的,还是拾来的,或者是自己曾经合法配带、以后应交未交的,只要是未经合法批准而私自持有、隐藏,都有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4月24日,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南甸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过往车辆检查时发现,田师付居民黄某的私家货车内藏有刀具14把;碱厂居民宫某的私家货车内藏有刀具9把。民警立即将车辆、人员、刀具控制起来,二人被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得知,该二人正准备前往南甸大集卖日用杂货,没想到半路被民警当场查获,管制刀具的来源是从沈阳土杂市场低价收购过来的,抱着侥幸心理从沈阳用车拉回南甸想转手卖出刀具,赚点差价。
通过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的认定,该23把刀具均为管制刀具。南甸派出所分别给予黄某、宫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雷管、炸药等爆炸物品威力巨大,稍有不慎就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使用爆炸物品必须要有合法手续,否则谁都不能私自收藏和使用。此外,有的农民自己制作捕猎夹。殊不知,一些野生动物已被确定为国家保护动物,我们常见的野猪,就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禁止使用捕猎夹,一方面是为了保护野生动物,另一方面是以免误伤到人。
还有,我国《渔业法》明确规定:不允许使用炸药、毒药、电击等破坏渔业资源。尽管如此,一些市民还是心存侥幸使用电鱼机。这样一方面破坏了渔业资源,另一方面存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因为对电鱼机操作不当,导致死亡的例子数不胜数。
目前,一些偏远地区,法治观念淡薄的农民仍在种植罂粟等毒品植物,甚至进行非法交易,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刑法。只要种植超过500株,就免不了承担刑事责任,即便是家里存有少量罂粟,同样免不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