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锦州已收集疑似涉黑涉恶线索304件 立案48件)
4月25日,锦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锦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
锦州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兼)市监委委员王岩介绍,锦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挖彻查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收集疑似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304件,立案48件54人,查处“保护伞”问题15件15人,追责问责党员和公职人员9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人,组织处理71人。
下一步,纪检监察机关将把打击“保护伞”作为下一步主攻方向,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打掉站台撑腰、纵容包庇的“官伞”,坚决清除通风报信、枉法裁判的“警伞”,坚决问责见“伞”不打、不担当不作为的“庸伞”,做到扫黑除恶不止、打伞破网不止,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高群众满意度。
在发布会上,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德顺介绍,截至4月25日,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30件170人,审结24件142人,其中涉“腐”2人,涉“伞”2人,结案率80%。同时,还公布了近期的3起典型案件。
(一)吕某利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强迫交易案
1.基本案情
2016年以来,以被告人吕某利、汤某金为纠集者,被告人张某东、李某龙等4人为参加者的恶势力团伙,长期盘踞在滨海新区王家窝铺码头处,非法圈占土地、私搭乱建,将公共场所视为已有,对渔民与海鲜商贩集中交易地点进行非法控制,从中谋取不法利益,为非作恶、称霸一方,多次实施犯罪活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非法组织数十艘“三无”渔船进入禁渔区域,对国家渔业资源进行大肆非法捕捞,在渔港码头采取威胁、辱骂或者其他手段欺行霸市,对收购海产品商贩以“扒皮费”的名义非法收取保护费。逞强耍横,无故拦截进入码头的运输车辆,以“停车费”的名义非法收取过路费。
2.判决结果
被告人吕某利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其余5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七年不等刑罚,并均处财产刑。
3.典型意义
被告人吕某利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多次从事非法捕捞水产品、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在渔业捕捞领域滥开滥采,在码头欺行霸市、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黑恶势力。
(二)李某平等人强迫交易案
1.基本案情
2016年至2018年,李某平、周某等4人为达到垄断经营殡葬用品生意目的,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组织。该组织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他人退出殡葬用品经营活动及为其介绍殡葬用品生意,在黑山县太和镇、八道壕镇殡葬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2.判决结果
李某平等4人犯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均处财产刑。
3.典型意义
该案4名被告人形成恶势力组织,垄断丧葬用品生意,强迫他人退出殡葬用品经营活动。属于在殡葬用品行业、领域的黑恶势力。
(三)何某艺等人非法拘禁案
1.基本案情
自2017年12月以来,被告人何某艺、赵某东、朱某强经常纠集在一起,为索取债务,逐渐形成以何某艺为首要分子,赵某东、朱某强为较为固定的重要成员,李某、潘某亮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在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期间,多次殴打、辱骂、恐吓被害人,将被害人关进孔雀笼子,被害人承受不了折磨企图自杀未果。
2.判决结果
何某艺等12名被告人为索取债务多次非法拘禁他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且系犯罪集团。何某艺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其他11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八个月不等刑罚。
3.典型意义
该案中12名被告人形成犯罪集团,为索取债务,采用暴力、胁迫等方法侵害受害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危害社会。属于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