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横行乡里为害一方 8人全部获刑 村霸侄子被判11年 伯父被判6年)
皇姑法院依法对长期盘踞文官村的恶势力团伙公开宣判
4月25日上午,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潘某等8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潘某因犯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潘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被告人于某、王某等6人分别被判处1年至2年6个月有期徒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各界群众100余人旁听了宣判过程。
3名村民被打骨折
法院经审理查明,皇姑区文官村村民、被告人潘某与伯父潘某某纠集于某等人长期在皇姑区文官村等地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以被告人潘某、潘某某为首的相对固定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1998年3月11日,李某(已判刑)因琐事与栾某等人发生争执后,纠集被告人潘某某、赵某某(另案处理)到场用铁锹将栾某头部打成重伤二级。2014年2月3日,被告人金某某因亲属与被害人王某发生纠纷,纠集被告人潘某、于某等四人在网吧、沙场等地对王某进行殴打,造成王某右眼眶内壁、下壁骨折,轻伤一级,多处轻微伤。2017年2月18日,被告人潘某因被害人王某指责其占用土地堆放残土问题,指使被告人张某殴打王某,被告人于某、张某等人乘车到文官村内,由于某指认,张某等人对王某进行殴打,造成王某双侧鼻骨骨折,轻伤二级;左颧部挫伤、左侧眶内壁骨折,经法医鉴定均为轻微伤。
敲诈勒索5人钱财
2011年至今,被告人潘某在文官村内,每年以送煤气罐的生意兑给被害人张某某及借款的名义勒索财物,合13500元。2013年夏天,被告人潘某在文官村小学附近,以被害人刘某欠其朋友钱的名义殴打及语言威胁,向刘某索要5000元。2013年的一天,被告人潘某到被害人王某麻将社闹事,勒索4000元。2015年4月,被告人潘某在被害人徐某某经营的加工厂门前,以要承揽碳化木项目,不允许被害人承揽相要挟,勒索30000元。2016年11月,被告人潘某以借款名义勒索被害人陈某1500元,并在被害人经营的垂钓园内闹事,对被害人进行恐吓。2018年5月左右,被告人潘某指使他人到被害人何某某经营的煤厂内,对被害人进行恐吓,后又以让被害人搬走相要挟,勒索35000元。
寻衅滋事无恶不作
2013年7月11日中午,被告人潘某某在位于大东区三家子路一家饭店里与被害人李某某、李某吃饭的过程中,因言语不和,持酒瓶对李某进行殴打,后被告人潘某带领赵某等人到达现场后,潘某某、潘某等人持镐把、砖头将李某某、李某打伤,经法医鉴定均为轻微伤。2014年1月12日,被告人潘某某因倾倒残土问题与被害人马某某发生矛盾后,纠集王某某、赵某在被害人经营的砖厂内,将被害人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此外,2013年,被告人潘某某还在文官村与被害人刘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后,纠集潘某等人到刘某家中,将刘某家的窗户玻璃砸碎。2016年春天,被告人潘某在皇姑区文官村内,因嫌被害人赵某某倒车慢,对被害人进行谩骂、殴打。2016年3月,被告人潘某在文官小学内的村委会选举会上,因柳某某指出有贿选问题,与柳某某发生撕扯。
村霸8人全被从严惩处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潘某、潘某某纠集被告人于某、赵某等人,形成以潘某、潘某某为首的相对固定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犯罪以及其他违法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认定恶势力犯罪。
为消除恶势力犯罪所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保护人民群众正常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及人身、财产权益,依法对潘某、潘某某等8人从严惩处,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1年有期徒刑。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 王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