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度重视 高位推动 全市“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本报讯 (记者 李树军)一段时间以来,全市上下把“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截至3月18日,全市共完成整治整改“大棚房”问题1867个,完成占比98.68%。取得了明显成效。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从党中央到省、市,各级主要领导都做了明确的批示要求。
我市是农业大市,设施农业占比较大。全市上下高度重视“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市委、市政府在原来成立的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的基础上,再次强化领导推动,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清理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专项行动。
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书记专题会都进行了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党政一把手亲自挂帅,要求全市上下把“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3月9日,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市委、市政府立即召开了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市“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并下发了《朝阳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同时,全市立即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市纪委成立了7个督导组,深入各县(市)区开展专项督导。
市委主要领导带领相关部门逐县(市)区现场督导检查清理整治工作。各地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动员部署,分别召开了推进工作动员会,党政主要领导挂帅,深入一线督导,全力推进清理整治工作。按照省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要求,建立了清理整治日调度制度,市、县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责成专人,按时向省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报送全市查处整治情况,及时反馈“大棚房”清理整治总体进展。
目前,我市已进行四轮“大棚房”问题系统排查,即去年8月28日,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大棚建私家庄园”问题作出批示后,就进行了初步排查;去年9月21日,省政府制订《辽宁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后,我市开始了第一轮的全面深入排查;去年11月12日,全国“大棚房”清理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市又进行了“回头看”排查;今年1月7日,省政府“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市再次进行了全面深入排查。每一轮排查,市、县两级政府都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
经过多轮排查,全市共排查设施农业大棚12.75万个,面积12.18万亩,其中日光温室11.62万个、面积11.1万亩,塑料大棚1.13万个、面积1.06万亩,连栋温室31个、面积297亩。截至3月18日,我市按照最新的“大棚房”补充指导意见以及省下发的《关于“大棚房”问题遥感监测比对疑似图斑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重新核实分类统计,做到细之又细,确保底数清、账目明。
目前,全市“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已进入攻坚和收尾阶段。3月19日,市政府召开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会,对下一步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将继续保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压力不降,继续紧盯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攻坚克难,狠抓整改。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用正确舆论引导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牢固树立耕地保护意识,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