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2018年辽宁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全省共有3573名考生通过考试成绩合格,参加资格申请3153人,通过审核3150人。
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2018年12月下旬,辽宁省启动了对2018年通过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初审、复审工作。为切实落实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规范》,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全面提高审核工作质量,省司法厅成立了由主管副厅长为组长的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审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司法部和省厅要求,采取集中审核、集体审核、交叉审核工作方式,统一政策标准,严格执行规定,严把审核质量,初审工作按时完成。省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全体人员加班加点,在对各市司法局上报的6000余份初审材料进行普遍复审的基础上,为确保上报材料的格式统一,内容完整,条理清晰,不存在简化内容、虚报情况,又组织全处人员进行了逐一筛查,对发现的120余份问题材料及时协调各市司法局进行了修改、更换,复审工作圆满完成。整个审核工作历时二个半月。
在审核过程中,对需要补正材料的考生实行了一次性告知;对军人外出执行任务、援疆援藏、出国、因病住院等不能到审核现场等特殊情况考生,按要求采取了特殊政策,确保每个通过考试的考生都能进行资格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