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交通肇事驾照被吊销 无证酒驾再被罚)
本报讯(刘刚 首席记者王雷)曾因交通肇事被警方吊销驾驶证,今又因无证、饮酒后驾驶营运货车被警方查获。1月23日,凌海市公安交警大队对违法当事人崔某作出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款6550元的处罚。
春运安保启动以来,凌海市公安交警大队积极调动警力加强路面管控,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类严重违法行为。当日上午10时许,该大队民警在金城路段设立临时检查卡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抽查,在对一辆蓝色福田货车的男性驾驶人进行检查时,该男子无法向执勤民警出示行驶证和驾驶证。询问过程中,细心民警通过观察,发现该男子存有酒驾嫌疑,立即对该男子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41.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在对该男子驾驶的福田货车信息进行核查,发现该车属于营运车辆。
因该男子无法出示驾驶证,并酒后驾驶营运车辆,民警立即将其带离至大队进一步调查。经详细核查,驾驶人崔某在2015年9月曾因交通肇事构成犯罪,被凌海警方依法吊销驾驶证。民警在依法告知其相关交通违法行为后,对崔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20日,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罚款1500元,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罚款5000元,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罚款50元,车辆暂扣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