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共受理消费投诉445件 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59.68万元)
本报讯 记者叶咏梅 陆平报道 记者从市行政执法中心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消保服务中心了解到,2018年消保服务中心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45件,其中已解决423件,解答消费者咨询328件,受理消费者来访投诉264件。电话咨询283件,受理消费者投诉争议金额25.6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9.68万元。
从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上看,投诉热点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日用百货中鞋和服装类投诉占商品类投诉的比重较大。投诉主体以个体工商户为主,经常发生在集贸市场或是不成规模的小店,出现问题的商品一般价格较为低廉。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后,经营者不是积极解决问题,而是推脱责任,导致发生消费纠纷。
二是家电投诉比例与上一年基本持平。主要集中在质量和售后服务两个方面,特别是送货安装维修及相关损失赔偿等反映较为集中,主要问题有销售单位不按约定时间送货、安装,维修不及时,耽误消费者正常使用。
三是汽车类商品投诉明显上升。问题有:所购汽车短时间内发现质量问题,商家只给维修不给退换货;维修技术差,待修或维修时间长;售车时误导消费者参加会员享受套餐服务,而具体实施时不按承诺执行。汽车“三包”规定执行欠佳,经营者诚信经营理念欠缺是导致纠纷难解的主要原因。
针对消费者反映集中的热点问题,消保服务中心及时与相关商家进行沟通协调,通报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共约谈通信企业3家、汽车销售企业2家。针对老年消费群体,发布老年消费者消费预警3篇,发放《老年保健品消费维权手册》500余册,确保更多老年消费者了解消费维权常识和投诉举报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