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小年起点捻儿 今年燃放烟花爆竹时限16天 大家注意!正月初八至正月十四可是禁放期)
今年小年起,沈阳人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不过,正月初八到正月十四是禁止燃放烟花的。正月十五,沈阳人还可以放一天烟花,这日子一过再燃放烟花就不允许了。昨日,沈阳召开2019年烟花爆竹动员部署大会。
据悉,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我查察”APP面向市民开放,1月27日之后,市民可通过此APP在线查询全市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具体位置,方便市民购买和监督。
燃放:正月初八至正月十四禁放
2019年春节期间,沈阳市烟花爆竹销售时限为1月28日至2月11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初七),共计15天;燃放时限为1月28日至2月11日及2月19日当天(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初七及正月十五当天),共计16天。
1月28日零时后,三环以内地区可以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此时段为集中销售、燃放时段。
提醒市民一定注意:正月初八至正月十四期间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
在允许燃放时段内,如果市政府发布空气重污染橙色、红色预警,各地区将督促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暂停配送、销售烟花爆竹,并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引导市民暂停燃放烟花爆竹。
配送:自提烟花爆竹将顶格处罚
2019年春节期间,全市临时零售点总量为390个。各地区要按照全市统一的许可证编号号段和零售网点指标控制数量,并对零售点布设的地理位置进行定址、定位。
今年沈阳市全面实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配送服务,个人和零售经营者不得到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自行提货,不得使用个人车辆私自运输烟花爆竹。凡是违反上述行为,由零售点位所在地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对批发企业和零售者顶格处罚,取消批发企业连锁经营资格,吊销零售经营许可。同时,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业户必须缴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购买:请务必查看“专营标识”
沈阳市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实施专营标识管理,产品的内外包装上必须标注本市批发企业专营标识;没有专营标识的产品,不得在沈阳市销售,并视为非法产品予以查处。
为保障安全,零售场所至少配备2具5kg重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等其他符合规定的消防器材,并放置于便于取用的位置;在醒目位置张贴“严禁烟火禁止吸烟”,“零售点5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等字样的安全警示标识,且不少于3处。零售点的照明必须采用防爆措施;零售网点销售区至少设置2个以上视频监视装置,并且监控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7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