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绥中法院提取老赖保证金还款)
没房、没车、没存款,被执行人被处罚金就是不交钱,这是法院执行工作经常遇到的情况。
2018年3月27日,被告人赵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决生效后,经多次催缴,赵某仍不上交罚金,在绥中县法院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中,执行法官通过阅卷,发现赵某在公安局被取保候审阶段曾缴纳保证金5000元,直接对其缴纳的保证金进行扣划。至此,该案执结完毕。
该院执行局采用“欠款不还,保证金来偿”的执行手段,通过强制扣划保证金,将执行款扣划至法院执行账户,此项措施大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也不失为打击“老赖”的又一记重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