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辽宁省政府组织召开全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贯培训电视电话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通知》,强力推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推进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消防总队机关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培训会专门邀请了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政策研究处副处长王天瑞从《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深刻阐述,并结合大量翔实生动的案例,详细介绍了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的有关情况,对辽宁省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单位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全力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努力提升全省消防安全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