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华商晨报记者 汤洋)沈阳男子网购水晶戒指,但收货时没有收到质检合格证,起诉卖家要求退货并三倍赔偿。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认定卖家存在交付瑕疵,仅判卖家给谢某退货。
网购戒指无产品信息标签
起诉要求退货并三倍赔偿
2016年9月4日,沈阳男子谢某在网上购买深圳市柏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亚奴卡牌水晶戒指4枚,每枚2435元,共计价款9740元。
谢某称,他购买的产品分两个包裹收到,其中一包一直未开封,收到的商品无厂名、厂址、规格型号、价签等信息,无从确认产品真实的材质、价格等信息。产品附带的“戒指鉴定书”上标注鉴定师签名有效,可鉴定师的签名是电脑打印的字体非手写签名。
谢某认为,该鉴定书属假冒证明。其发现此类戒指市场价格大概在几百元左右,可见其收到的产品没有附带产品信息标签是为了隐瞒产品真实价值,卖家有价格欺诈、出售产品质量与价格不符的违反行为。
谢某表示,其所购的产品在页面宣传是925银水晶戒指,单价为2435元一枚,在商品页面未见更详细的产品价值介绍,收到的产品也未附产品的材质成分、价格等标签信息,致使其对产品的真实价值产生异议。
因此,谢某将柏晶公司起诉到法院,认为卖家隐瞒产品真实属性,对其构成了欺诈行为,要求卖家退货并三倍赔偿损失,共计38960元。
卖家有合格证和鉴定证书
只是并未邮寄给买家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柏晶公司辩称,品牌亚奴卡是经过商标注册的,每个产品都有质检合格证,包括质检合格证及宝石鉴定证书都是一并邮寄。公司在网上是明码标价的,对于材质也都标注清楚,质价统一。
谢某此前未开封的一包产品,经当庭拆包确认无厂名、厂址、规格型号、材质、价签等信息,无从确认产品真实的材质、价格等信息。
经查,谢某购买的亚奴卡品牌系由被告柏晶公司注册商标,该产品有质检合格证及宝石鉴定证书,但未将质检合格证随产品邮寄给谢某。
法院认定卖家存交付瑕疵
判其给消费者退货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卖家销售的商品有商标注册证、质检合格证、珠宝鉴定书等,并不是三无产品,所以对谢某要求退还货款及赔偿损失、费用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法院一审驳回谢某的诉讼请求后,谢某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柏晶公司未将所售商品质检合格证等一并交送买受人,违反国家金银饰品生产、销售的管理规定,存在交付瑕疵,所以谢某主张对案涉商品退货返款应予支持。谢某主张三倍价款赔偿及其他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二审结果,判卖家给谢某退货,返还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