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销毁盗版及非法出版物 )
本报讯(华商晨报主任记者 刘桐)目前,淫秽色情、侵权盗版等实体的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趋于减少,但是出现网上流传淫秽色情非法电子图书,以及淫秽色情网络直播等情况。
昨日,2018年辽宁省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沈阳片区销毁仪式在沈阳南风大剧院前广场举行。
据了解,本次销毁的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物主要来自省直有关部门及沈阳、鞍山、抚顺、本溪、锦州、阜新、辽阳、铁岭、朝阳、葫芦岛等市区有关部门去年以来在“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与出版物市场清查整治工作中,查没收缴的侵权盗版音像制品、电脑软件,淫秽色情出版物和有害读物,违规编印出版的书报刊、广告印刷品等各类非法出版物,以及非法卫星接收设施等共计26.8万件(册、盘、张、份、台)。
昨日,在销毁活动现场,沈阳市 “扫黄打非”办公室设立了宣传展示板和义务咨询台,张贴了“绿书签”宣传海报,集中宣传和展示“扫黄打非”版权保护工作成果。在活动现场,还组织“扫黄打非”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为社会各界群众开展政策解答、法规宣传、版权鉴定和举报投诉受理等活动。仪式后6大车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物将运送至沈阳三环外的再生资源中心融化为纸浆。
沈阳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副主任徐一介绍,此次销毁的主要都是以书报刊为主,有少部分音像制品。以往常见的光盘等侵权盗版的音像制品在大幅度减少,主要都是以侵权盗版的教辅材料、工具书等为主。涉淫秽色情的非法出版的图书基本控制住,但是向网上传播趋势比较明显,主要是含有淫秽色情信息的电子书,还有涉及淫秽色情的网络直播等。
目前,沈阳市主要采取网上监测和志愿者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即处理,今年来已经处理七八起网上淫秽色情和网络直播等。
■相关知识
未经批准
擅自出版等
为非法出版物
据了解,非法出版物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出版、印刷或复制的出版物,伪造、假冒出版单位或者报刊名称出版的出版物,非法进口的出版物。
按照《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发行非法出版物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0000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