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华商晨报记者 赵威)今日,中消协发布《2017年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50个城市的消费者满意度综合得分为71.75分总体处于良好水平,沈阳消费者满意度综合得分71.74分,排名第七位。
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是中消协以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调查的形式,调查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对消费供给、消费环境和消费维权的情绪反馈,以百分制形式测度出的消费者主观评价。
测评的对象是城市主城区的常住居民,在本地居住6个月以上,包括本地户籍以及非本地户籍,最近1个月有过线下日常消费行为的消费者。
从区域划分看,东中西部城市中,东部城市的消费者满意度为72.23分,西部城市的消费者满意度为71.00分,中部城市的消费者满意度为69.87分。
从城市类别来看,直辖市得分为72.71分,计划单列市得分为72.26分,省会城市得分为70.42分,其他14个城市得分为72.07分。
从性别来看,男性消费者的满意度为72.02分,女性消费者的满意度为71.49分。
中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中消协首次发布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结果,发布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不是为了对相关城市进行排名,而是为了找出城市消费中存在的短板、问题,帮助相关城市有针对性的改进自身的服务,推动问题的解决,排除扩大消费的障碍。
据了解,今后中消协将进一步改进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的方式方法,可能每年会进行一次测评,并发布结果。